答:(1)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;
(2)广州市常住户口的,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或以上;
(3)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,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或以上;
(4)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(5)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: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(含90平方米)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,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;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,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;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,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%;
(6)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;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购买同一住房,最高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可贷额度之和,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。
(7)贷款抵押物必须为住宅,且不能是混合结构,楼龄不能超20年(公积金不限?仅要求与贷款人年龄的合计数不超过一定数?)。